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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止侦查、释放一案


案由: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


关键词:共同犯罪;气枪;两支;铅弹;终止侦查


本案承办律师:叶锐律师

一、案情简述

J某是四川人,通过淘宝联系上了一个卖家,在淘宝线下先后购买了两支气枪、500发铅弹以及相应的配件。后该卖家被警方立案调查,通过调查发现J某有过购买行为,J某遂被浙江警方以同案犯的名义刑事拘留。


二、辩护工作


J某家属委托我所,由我所叶锐律师办理此案。


接受委托后,叶锐律师即刻前往浙江某地看守所会见J某,详细询问事情经过,同时向J某进行法律释明。


会见后,叶锐律师前往派出所与承办警官沟通,阐述我方的辩护思路,主要从主观目的,枪支用途,社会危险性,行为人系初犯、偶犯等方面与警方沟通。


三、案件结果


公安机关认为J某不够刑事处罚,决定终止侦查,当日释放。


四、办理心得


律师建议,对于普通公民而言,任何规格、用途的枪支持有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。我国对枪支、弹药管理,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是非常严格的,不要以身试险。


即使是出于射击动物的目的,枪支的持有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;此外,蓝色星球上不应该也不可能只有人类的存在,其他生物也是这个星球上重要的一员,爱护动物,保护自然,是对地球的尊重,是对人类自己的馈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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