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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波三折维权路


从2016年底开始,受各种因素影响,成都楼市交易市场持续升温,尤其二手房交易市场更是异常火爆。据不完全统计,成都各区县法院受理的房屋买卖纠纷一直呈增长趋势,以双流区、郫都区、成华区、新都区法院为代表,房产纠纷的数量相较于其他纠纷大幅度上涨,且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。其中以房东毁约不卖房、买受人按揭失败致使付款迟延甚至无法付款、房东迟延交房、迟延过户或买方受限购政策影响无法过户的纠纷居多。


下述房产纠纷中,因卖方屡次违约,买方屡次妥协无果后,向四川永靖律师事务所房产部求助,且看四川永靖律师事务所房产部植艳君律师如何为当事人维权,拿回房子!


蹉跎购房路


2017年8月21日,刘某、巫某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约定巫某将自有房屋出售给刘某,房屋价款96.5万元。合同签订当日,刘某当即向巫某支付了5万定金。合同签订后,巫某却表示其无法偿还房贷,要求刘某先行支付购房款帮助解除房屋抵押。于是,刘某与巫某签订补充协议,约定刘某向巫某支付购房款12万元用于还贷。


刘某与巫勇前往银行办理结按手续时,才发现自己被骗了!原来房屋上存在两笔贷款,必须同时还清两笔贷款才能结按,这与签订合同时巫某描述的状况严重不符。巫某遂坐地起价,要求加价!


为顺利购得房屋,刘某再次妥协,与巫某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,加价至100万元,同时约定刘某支付32万购房款帮助还贷并解除抵押。后巫某居然再次反悔,拒绝履行合同。


在巫某多次违约后,刘某委托我所房产部专业律师进行维权,我所律师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申请查封涉案房产。


诉讼过程中,巫某假意向刘某提议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违约金。刘某再次妥协,为防止巫某后期反悔,由本所律师拟定一份附条件生效的解约协议,约定在收到巫某退还的所有购房款及20万元违约金后,解约协议生效。但是当刘某向法院撤回起诉后,巫某出尔反尔、再三反悔,拒绝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。


屡次妥协,不如硬性维权


巫某屡次反悔,刘某屡次妥协,刘某为此多次与巫某协商未果,顿感身心俱疲!房东多次违约,给刘某及其整个家庭生活都带来了极大影响。


我所房产部植艳君律师向刘某建议,根据纠纷具体情况,选择有效纠纷解决方式。而针对刘某所陷困境,律师经分析认为:该纠纷已不适宜和对方当事人柔性协商,选择走法律诉讼途径硬性维权,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最终,刘某听从我所律师建议,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委托我所律师再次提起诉讼。


一波三折后,合法权益得以保障!

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!我所房产部针对本案成立专案小组,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和诉前准备工作,抓住争议焦点,直击扼要。


首先,面对对方当事人可能抗辩观点—即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是否解除风险,植律师已在庭前进行取证。庭审中,在巫某抗辩称其与刘某不具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时,我所律师提供有力证据证明《房屋买卖合同》并未解除,并要求巫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配合过户并交付房屋。


其次,面对案涉房屋存在的无权处分风险,法庭庭审体现为:巫某当庭反悔表示合同标的房屋由其和前妻共有,主张其不享有标的房屋,无权进行处分。其前妻在庭审中反悔,表示不知巫某卖房事宜,不同意卖房。我所房产部律师在前期诉讼准备中,进行大量录音取证及查档工作,庭审中出示由郫都区法院出具的“调解书”,根据该调解书,虽涉案房屋登记在巫某和其前妻名下,但房屋已协议归巫某单独所有。由此,巫某对案涉房屋有完全处置权。


充足的诉前准备,最终化为庭审上的重拳!经郫都区法院判决,要求被告巫某配合刘某办理房产权属证书并交付房屋。


虽历经波折,但刘某最终在我所房产部植艳君律师的帮助下,拿回了房子,维护了合法权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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